• 首页
  • 党建要闻
  • 权威声音
  • 廉政建设
  • 企业动态
  • 支部建设
  • 先进典型
  • 理论园地
  • +
  • 老干工作
  • 知识问答
  • 在线学习
  • 党建课堂
  • 党员信箱
首页 > 课堂 > 党建课堂 > 正文

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丨报告日期不能随意填

发表时间:2021-02-07 09:37:43 来源:红星云 作者:漫画 涂菁 编辑:马菀倬

编者按:

一年一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开始了,为避免出现漏报、瞒报问题,湖南省委组织部结合历年查核发现的常见问题,列举了13个方面96条注意事项,形成《湖南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确认书》,对重点事项进行再次提醒,要求填报对象在填报前逐项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,对所填内容与家庭相关成员进行再次确认。近期,我们集中梳理了填报中的部分易错易漏情形进行解读,希望帮助大家精准理解政策要求,确保报告内容规范、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今天分析报告表封面填表日期的事,这些细节不能漏掉!

情 形

分析:  领导干部应按照报告表封面日期填写表中关联的房产、股票、基金、投资型保险等内容。

报告日期填写时要重点注意:

“报告日期”须精确到日,该日期与持有股票、基金、投资型保险情况等多个报告事项有直接关系,应按要求精准填写相关情况。股票应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;基金应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净值;投资型保险应填写截至填报日仍然生效的保单。

作者:漫画 涂菁

责编:马菀倬

来源:红星云

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处(党委组织部)版权所有
地址: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长沙市省政府二院内 Email:gzwzzb@126.com 电话:(0731)82211473
传真:(0731)82211473 邮编:410011 湖南省国资委值班室电话:(0731)82211158